关于规范使用名称及澄清主体属性的郑重声明
关于规范使用名称及澄清主体属性的郑重声明为进一步规范名称使用,明晰机构主体属性,避免社会各界、合作单位及广大贾氏宗亲对我单位名称产生误解、混淆,现就相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合法注册全称为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工商登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为便于文化交流、业务推广,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我单位合法使用“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作为简称。该简称仅为日常宣传、文化交流、品牌推广使用,不改变、不替代企业法人主体性质,不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亦不具备任何官方行政背景、公益组织属性。
三、我单位所有对外经营、文化交流、合作洽谈、文件签署、财务往来、票据开具等法定事宜,均以全称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为准,简称仅适用于非经营性的文化宣传、学术交流场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用于任何法定商事活动。
四、我单位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擅自使用上述全称及简称,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冒用我单位名称开展违法违规、虚假宣传、非法营利等活动,一经发现,我单位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五、敬请社会各界、各合作方及广大宗亲,留意区分我单位全称与简称的使用场景,明晰主体性质,理性甄别信息,避免因名称认知偏差造成误解或损失。
特此声明!
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