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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名称及澄清主体属性的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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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规范使用名称及澄清主体属性的郑重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名称使用,明晰机构主体属性,避免社会各界、合作单位及广大贾氏宗亲对我单位名称产生误解、混淆,现就相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合法注册全称为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工商登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为便于文化交流、业务推广,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我单位合法使用“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作为简称。该简称仅为日常宣传、文化交流、品牌推广使用,不改变、不替代企业法人主体性质,不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亦不具备任何官方行政背景、公益组织属性。

  三、我单位所有对外经营、文化交流、合作洽谈、文件签署、财务往来、票据开具等法定事宜,均以全称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为准,简称仅适用于非经营性的文化宣传、学术交流场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用于任何法定商事活动。

  四、我单位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擅自使用上述全称及简称,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冒用我单位名称开展违法违规、虚假宣传、非法营利等活动,一经发现,我单位将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五、敬请社会各界、各合作方及广大宗亲,留意区分我单位全称与简称的使用场景,明晰主体性质,理性甄别信息,避免因名称认知偏差造成误解或损失。

特此声明!

贾姓家谱文化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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